全国和城市创新基本状况评价
一、全国创新状况评价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教育、科技、人才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全国科技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决策部署, 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各行各业协力攻关,东中西部合作创新,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统筹推进,汇聚形成全国上下勠力同心、锐意创新的磅礴力量,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科技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研发投入强度持续提升
2021年,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7956.3亿元,比上年增加3563.2亿元,增长14.6%,增速比上年加快4.4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44%,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为48.9万元,比上年增加2.3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1817.0亿元,比上年增长23.9%;应用研究经费3145.4亿元,增长14.1%;试验发展经费22995.9亿元,增长14.0%。基础研究经费所占比重为6.5%,比上年大幅提升0.49个百分点;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11.3%和82.3%。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21504.1亿元,比上年增长15.2%;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3717.9亿元,增长9.1%;高等学校经费2180.5亿元,增长15.8%。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76.9%、13.3%和7.8%。
(二)创新活动进一步增加
专利战略的实施促进了专利活动规模的持续扩大。专利申请数达到524.4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0%;专利授权数达到460.1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6.4%;专利拥有量达到1542.1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6.5%。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69.6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1.3%;发明专利拥有量359.7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7.6%。当年在美专利拥有量为2.3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4.1%,在欧洲专利拥有量为0.7万件,比上年增长1.7%。工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169.2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6.9%。
有效注册商标数快速增长,达到3532.2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4.4%,每十亿GDP的注册商标数比上年增加了29.4件。
国际论文占世界份额进一步增加。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61.2万篇,占世界科技论文总数的24.5%,比上年提升了0.8个百分点,超过美国,上升至世界第1位;E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36.8万篇,占世界科技论文总数的35.4%,数量比上年增长了0.8%,仍排在世界第1位;CPCI-S收录中国作者科技论文3.1万篇,占世界科技论文总数的16.8%,仍排在世界第2位。
全国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78655项,比上年增长了2.8%。从完成单位的类型看,企业完成42266项,占53.7%,是主要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从应用技术成果的行业看,前三位的排名与上年保持致,制造业仍排在第1位,占32.7%;农林牧渔业仍排第2位,占12.4%;卫生和社会工作仍排第3位,占10.0%。
从技术市场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67.1万项,比上年增长了22.1%。合同成交金额37294.3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3(32.0%),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增长迅速,达到556.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8.2%。
有R&D活动的企业数达到16.9万个,比上年增长了15.4%,占工业企业比重提高1.6个百分点。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95566.7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4.2%,占营业收入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企业R&D经费外部支出达到1283.3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7.3%,占企业全部R&D支出比重为6.8%,提高了0.6个百分点。
(三)创新条件改善明显
创新人力资源不断增加。终身学习人口数达到109.6万人 ,比上年增长了58.9%,终身学习人口占比重为0.8%,提高了0.3个百分点。R&D人员达到571.6万人年,万人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数比上年增加了3.4人年。
信息化,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达到5.3亿户,比上年增长了10.8%,万人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增加了368.6户。信息产业就业人员达到519.2万人,比上年增长了6.6%。信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了15.8%,占GDP比重提高了0.1个百分点。电信业务收入达到17197.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3%,人均电信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加了196.5元。
(四)创新影响不断扩大
影响产出不断增加。技术国际收入达到842.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30.3%,万元GDP技术国际收入增加了1.0美元。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9895.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0.2%,亿元GDP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增加了116.6万元,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达到1466.8万人,比上年增长了5. 8%。
环境可持续改善明显。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减少0.02吨标准煤/万元;亿元工业增加值颗粒物排放量比上年减少了4.1吨/亿元;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比上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
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达到11.6万元/人,比上年提高了1.8万元/人。
在全国创新领域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通过创新指标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地方属科研机构数比上年减少6.8%,百万人科研机构数减少0.1个。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比上年减少6.0%,百万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减少0.1个。
二是企业购买国内技术支出比上年下降44.7%,企业技术获取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降低0.1个百分点。
三是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增长缓慢,占商品出口额比重减少0.9个百分点。
根据城市创新评价标准,全国创新水平总指数为48.29%,比上年提高了2.10个百分点。自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来,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快速提升,根据《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22》,我国国家创新指数综合排名已达到第10位,比上年提升3位,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创新强国相比,差距在逐年缩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2023》显示,中国的创新指数排名增长明显,已从2015年的第29位跃升至2023年的第12位,专家普遍认为,我国已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
二、新兴创新城市状况评价
根据城市创新评价标准,参评城市创新总指数为56.44%,比上年提高了3.57个百分点。从一级指标看,创新活动指数表现最好,达到59.70%,增幅在四个一级指标中最快,比上年提高了7.84个百分点;其次是创新影响指数,达到58.79%,比上年提高了2.33个百分点;创新投资指数达到了57.03%,比上年提高了0.88个百分点;创新条件指数为48.13%,比上年提高了3.47个百分点。
根据创新总指数,可将30个参评城市划分为四类(参见图1-1):
第一类为创新领先城市,包括:东莞、合肥、长沙、无锡和常州,这些城市创新总指数均高于60%,属于30个新兴城市中创新水平最高的5个城市。
第二类为创新先进城市,包括:嘉兴、惠州和南昌,这些城市创新总指数低于60%但高于30城市平均水平(30城市创新总指数为56.44%),属于创新水平较高的3个城市。
第三类为创新中等城市,包括:郑州、佛山、太原、淄博、绍兴、宜昌、南通、福州、扬州、台州、泰州和贵阳,这些城市创新总指数低于30城市平均水平,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创新总指数为48.29%)。
第四类为一般创新城市,包括:烟台、金华、株洲、江门、温州、昆明、潍坊、淮安、德州和襄阳,创新总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上年比较,30个城市中,有29个城市的创新总指数高于上年水平(参见图1-2)。其中有13个城市属于进步显著城市,包括:合肥、长沙、烟台、淄博、宜昌、株洲、台州、金华、南昌、福州、东莞、郑州和南通,创新总指数增幅高于30城市平均增幅(城市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3.57个百分点)。嘉兴、泰州、扬州、惠州、贵阳、太原、潍坊、绍兴和昆明等9个城市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全国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2.10个百分点),属于进步较快城市。
位次上升较快的城市是台州、长沙和株洲,比上年上升2位;淮安、福州、南昌、淄博、烟台、潍坊、郑州和宜昌比上年上升1位;温州、德州、佛山和贵阳比上年下降2位,无锡、常州、南通、扬州、绍兴和金华比上年下降1位,其他城市的位次没有变化。
前 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面对新时代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广大科技创新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向着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宏伟目标不断奋进。
在世界科技强国建设进程中,城市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市是现代化的策源地,是先进生产力的孵化器,是研究与发展的基石,也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世界科技强国的发展历程来看,无一例外都会形成一个或多个具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城市,聚集起出色的创新人力资源,从而对国家的创新发展起到强有力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基于城市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城市创新,特别是主要城市的创新活动进行定期监测和综合评价,及时把握城市创新的发展进程显得十分必要。北京立言创新科技咨询中心接受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南京等城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委托,定期研制《中国城市创新记分牌》(《CCIS》)(原《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并对外发布,至今已持续10余年。报告选取国内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作为评价对象,从最初的10个城市逐步发展至20个城市,基本涵盖了国内经济较为发达、创新活动较为活跃的重点中心城市。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重视科技创新,其创新水平和能力有了显著提升。基于此,《CCIS》进一步拓展了参评城市的范围,将具备一定经济规模、创新发展较为突出的30个新兴城市作为评价对象研制评价报告,编辑为新兴创新城市篇,原有的20个城市作为重点创新城市篇。
持续稳定和系统创新的完美结合是评价报告的生命力所在。《CCIS》以《欧洲创新记分牌》(《EIS》)为蓝本,建立了由创新条件、创新投资、创新活动、创新影响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和36个三级指标构成的城市创新评价体系。经过多年的试验和验证,现行的评价体系已具备较好的可行性。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碳排放等概念的提出,《CCIS》增加了反映数字化、信息技术应用和环境可持续的相关指标。
以国际组织著名报告为参照,与发达国家创新水平对标,是本报告的突出特色,也是有益尝试。我们衷心期待《CCIS》能够起到带动社会各界开展城市创新领域的分析研究活动,实现对城市创新多角度、多方位解析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希望《CCIS》及其研究成果能够促进各有关部门继续提高对科技事业的重视,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城市迈入创新城市的行列,使我们国家能够加速迈进创新型国家前列,建成世界科技强国。我们也衷心希望能够得到更多城市的支持,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作,数据共享,共同提高的研究局面。
《CCIS》课题组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