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和城市创新基本状况评价
一、全国创新状况评价
2017年,各地区各部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好于预期,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领域也取得了新进展。
(一)创新经费投入再创新高
全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1760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29.4 亿元,增长12.3%,增速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1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按研究与试验发展(R&D)人员(全时工作量)计算的人均经费达到43.6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2万元。
分活动类型看,全国基础研究经费975.5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应用研究经费1849.2亿元,增长14.8%;试验发展经费14781.4亿元,增长11.6%。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5.5%、10.5%和84.0%。
分活动主体看,各类企业经费支出13660.2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规模以上企业R&D经费支出为12013.0亿元,增长了9.8%;政府属研究机构经费支出2435.7亿元,增长7.8%;高等学校经费支出1266.0亿元,增长18.1%。企业、政府属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经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为77.6%、13.8%和7.2%。
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8383.6亿元,比上年增加622.9亿元,增长8%;财政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为4.13%,与上年持平。其中,中央财政科学技术支出3421.5亿元,增长4.7%,占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的比重为40.8%;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4962.1亿元,增长10.5%,占比为59.2%。
(二)创新活动保持大幅增长
专利战略的实施促进了专利活动规模的持续扩大。专利申请数达到369.8万件,比上年增长了6.7%;专利授权数达到183.6万件,比上年增长了4.7%;专利拥有量达到714.8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3.7%。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138.2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2%;发明专利授权数42.0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9%;发明专利拥有量208.5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7.7%。PCT专利申请数达到4.7万件,比上年增长了12.6%。美国专利拥有量为5.3万件,比上年增长了30.3%。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93.4万件,比上年增长了21.3%。
商标有效注册量快速增长,达到1359.4万个,比上年增长了22.0%,每十亿GDP的注册商标数比上年提高了14.6件。
国际论文占世界份额不断提高。SCI收录中国科技论文为36.12万篇,占世界份额的18.6%,比上年提升了1.5个百分点,连续九年排在世界第2位;EI收录中国论文22.80万篇,占世界论文总数的34.5%,数量比上年增长了5.5%,所占份额增加了2.8个百分点,仍排在世界第1位;CPCI-S收录中国作者论文7.36万篇,占世界的14.2%,仍排在世界第2位。
从全国重大科技成果看,全国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59792项,比上年增长了1.7%。从完成单位的类型看,企业完成25126项,占42.0%,是主要的重大科技成果完成单位。从应用技术成果的行业看,排在前4位的行业与上年一致,制造业仍保持在第1位,占23.7%;卫生和社会工作排在第2位,占13.9%;农林牧渔业排在第3位,占13.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仍排在第4位,占12.0%,比上年提高了0.2个百分点。
从技术市场看,全国各省(区、市)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36.8万项,比上年增长了14.7%。合同成交金额1342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增长迅速,达到365.2万元,比上年增长了2.6%。
(三)创新环境不断改善
创新环境不断改善。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达到3.5亿户,比上年增长了17.3%,每万人国际互联网上网用户数由上年的2149.5户提高到2507.3户。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由1303个增加到1906个,增长了46.3%,百万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数比上年增加了0.43个。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达到了976个,比上年增加了117个。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达到10.8万元,比上年增长了11.6%。
(四)创新影响稳步提升
从影响就业来看,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就业人员达到2027.2万人,比上年增长了4.6%,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上年的2.5%提高到2.6%。
影响产出不断提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加值达到2.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1.7%,占GDP的比重由上年的3.2%提高到3.6%。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达到670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了11.0%,高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比上年提高0.84个百分点。
发展质量有所改善。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8.6万元/人,比上年提高了0.5万元/人(2010年价格)。综合能耗产出率为16.5元/千克标准煤,比上年提高了0.6元/千克标准煤。
在全国创新领域取得上述进展的同时,通过创新指标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重下降了0.1%;
二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比上年减少了5850个,就业人员年末平均人数比上年减少517.7万人;
三是高技术产业就业人员数比上年减少1.1万人;
四是企业R&D经费支出虽然比上年有所提高,但企业R&D支出与GDP比值下降了0.02个百分点;
五是万元GDP技术国际收入比上年下降了0.25美元/万元,亿元GDP国家级高新区总收入比上年下降了4.20万元。
根据创新城市评价标准,全国创新水平总指数为38.94%,比上年提高了2.37个百分点。在《创新型国家进程统计监测研究报告》(国家统计局课题组)中,用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2020年目标值测量,2005年创新型国家总指数为50.3%。两相参照,我国创新型国家进程如按“全国小康”的中等发达国家标准衡量,在2005年已经达到一半左右,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但如果按较先进发达国家标准衡量,目前只达到了3成。由此可见,我国距离名副其实的创新型国家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城市创新状况评价
根据创新城市评价标准,参评城市总体创新水平指数为67.12%,比上年提高了3.87个百分点。从一级指标看,创新活动指数是增长最快的指标,达到71.97%,比上年提高了8.64个百分点;其次是创新影响指数,比上年提高了2.49个百分点,达到68.91%;创新条件指数为61.08%,增幅排在第3位,比上年提高了1.54个百分点;创新投资指数为61.30%,比上年提高了0.64个百分点。
根据创新总指数,可将参评城市划分为四类:
第一类为北京、深圳、上海和南京,创新总指数高于20城市平均水平(城市创新总指数为67.12%),属于我国(不包括港、澳、台,下同)创新水平最高的4个城市。
第二类为天津、杭州、苏州、广州、西安和厦门,创新总指数低于20城市平均水平,但高于60%,属于我国创新水平较高的6个城市。
第三类为武汉、成都、济南、青岛、宁波、大连、沈阳和长春,创新总指数低于60%,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创新总指数为38.94%)。
第四类为哈尔滨和重庆,创新总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属于参评城市的中下等水平。
与上年比较,20个城市的创新总指数均高于上年水平,成都和南京2个城市的增幅高于城市平均增幅(城市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3.87个百分点)。除长春、大连、杭州、宁波、广州、北京、苏州、天津和哈尔滨9个城市以外,其他城市的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全国创新总指数比上年提高了2.37个百分点)。
位次上升最快的城市是杭州,比上年上升2位;宁波比上年下降2位;其他城市的位次没有太大变化。

前 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当前,创新正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和重要价值导向,指引着全国人民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迈进。
城市是国家创新的孵化器,城市的创新能力是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从世界科技强国的发展历程来看,无一例外的都是首先发展形成了若干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这些区域或城市聚集了世界一流的创新资源,对国家的创新发展、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城市创新。他指出:“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形成国家科技创新合力十分重要。要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规划,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
鉴于城市创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对城市创新活动进行综合评价,从总体上把握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本进程显得十分必要。自2008年起,以北京立言创新科技咨询中心为主体的中国创新城市评价课题组接受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西安、南京等城市科技管理部门的委托,定期编制《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并发布。本报告选择了包括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较为突出的20个城市进行评价,基本上囊括了我国创新版图中的主要城市。
在评价报告的研制过程中,参阅了有关创新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既有成果,特别是较为完整地借鉴了《欧洲创新记分牌》(《EIS》)的思路、框架、指标和方法,形成了现有的创新城市评价体系。去年报告的编制恰逢《EIS2017》指标体系的一次重大修订,课题组经过深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后,也将原来的框架和指标按照《EIS2017》进行了修订,并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持续稳定和系统创新的完美结合是本报告的生命力之所在,因而今年的报告沿用了去年修订后的指标体系。。
在评价标准上,本报告参考《EIS》和国内一些规划目标和经验数据,研制了一套城市创新评价标准。这套评价标准以国际上最发达的经济体为依据,必然会引发对参评城市更强的激励。通过这套评价标准的应用,可以避免通常综合评价中运用动态标准使得年度间不宜比较的缺陷,达到年度间、地区间评价值完全可比。这也是本报告优于《EIS》之处。
本报告的突出特点,是进行了20个参评城市创新能力的国际比较。《EIS》测算了28个欧盟成员国和18个非欧盟国家的创新指数值。依据《EIS》中“中国”的指数值对本报告中“全国”的指数值进行一致性校准,再将20个参评城市的指数值进行一一的调整,便可以得到20个城市在国际上的创新水平。结果显示,2017年,北京、深圳、上海的创新指数仅次于瑞士,南京仅次于瑞典,属于创新领导者。天津、杭州、苏州、广州、西安、厦门、武汉、成都等城市的创新能力也高于欧盟平均水平。更详细的内容欢迎阅读具体报告。
与国内外同类评价报告保持一致,今年报告标题中的“2019”指的是报告发布年份,报告所用数据标注为“当年”的为2017年数据,标注为“上年”的为2016年数据。
我们衷心希望《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能够起到带动社会各界开展城市创新领域的分析研究工作,实现对城市创新的多角度、全方位解析的作用。能够为政府部门制定科技政策和决策,提高执政能力提供重要参考。我们诚恳希望,《中国创新城市评价报告》及其研究成果,能够促进各有关部门继续提高对科技事业的重视,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从而使越来越多的城市迈入创新城市的行列,从而使我们国家迅速成长为创新型强国。我们也衷心希望能够得到更多城市的支持,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协作,数据共享,共同提高的局面。
中国创新城市评价课题组
2019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