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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科技强国能力建设的政策思考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到2030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创新强国”的创新驱动发展“三步走”战略目标。科技强国建设是中国服务世界能力提升的历史过程。建成世界科技强国不仅意味着中国能够不断涌现出原创性科学思想和前沿技术,而且体现在中国原创性科学思想和前沿技术在世界科学技术领域影响的广度和深度,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枢纽。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科技强国”比“创新型国家”的标准更高,不仅强调科学技术发展质量和数量,还强调对世界科学和技术发展的贡献。
世界顶尖人才、研究机构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支柱。从诺贝尔奖获奖机构数统计数据排名看,美国拥有128个机构,名列第一;德国(53)、英国(40)、法国(26)、日本(14)、瑞士(10)、瑞典(8)、澳大利亚(8)、意大利(7)、荷兰(6)、加拿大(6)等名列第二至第十。从2004年至2015年诺贝尔科学奖分布看,美国43人次,日本和英国各8人次,法国、德国分别为6和5人次,充分显示出一流科学人才和研究机构数量的正相关特征。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破解人才政策四大难点问题。
一是人才选拔政策的公正性问题。人才选拔标准、选拔程序、评审机制、聘任方式等方面存在许多需要厘清的问题,例如,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该与重大创新任务和工程紧密结合,应该有明确而严格的标准,应该注重其工作能力和创新绩效,而不仅仅是个人求学和工作经历,宁缺毋滥。
二是人才培养政策的短视化现象。人才培养政策有悖于人才成长规律,关注“显人才”、忽视“潜人才”,关注“少数人”、忽视“多数人”,关注“结果”、忽视“过程”。
三是人才使用政策的功利化倾向。人才使用政策与人才称号、报奖、提职挂钩过紧,不仅导致科技人员聚焦可发表、可评奖和可申报人才计划的研究工作,也耗费了科技人员大量的时间精力,最终将使科技创新活动越来越偏离其价值(无论是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创造的轨道,偏离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是人才激励政策的物质化导向。目前人才激励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大量政策叠加现象,使得个人提职提薪和获得人才计划称号成为科研的主要驱动力,忽视了科研的本质。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必须持续加大投入,统筹部署3类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设施集群化、规模化发展。
平台型设施要着眼于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重大突破,力图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重大机遇,组织方式上应鼓励国际合作,建成后应面向全球开放,能够代表国家参与高水平国际科技竞争与合作。
战略导向型设施应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着眼于突破深海、深地、深空、信息安全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有效保障国家安全,组织方式上应强调自主发展,建成后成为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研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用导向型设施应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和重大民生需求,着眼于破解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医疗健康等领域科技难题,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组织方式上应探索引入公私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完善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依托设施集群布局建设国家科学中心或国家实验室,集聚全球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创新团队,开展多领域、多学科、多主体交叉研究,充分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基础前沿研究和重大颠覆性技术开发方面的支撑作用。
(资料来源:《科技日报》)